关于推荐“郑州大工匠”培育对象的通知

作者:实训处主任  责编:实训处主任  来源:郑州艺术幼儿师范学校  发布时间:2025-03-10

局属各中职学校:

依据市总工会通知,请各校根据“培育对象基本条件”,结合本校教师队伍情况,推荐本行业本领域工匠人才,推荐人数从严控制,于310 日前将《郑州大工匠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)加盖单位公章,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一并发送至邮箱。

联系人:王建中,联系电话:66983858 邮  箱:zhichengchu@163.com

附件:

1.郑州大工匠培育对象基本条件

2. 郑州大工匠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

附件1

郑州大工匠培育对象基本条件

培育对象应重点面向全市经济龙头企业、骨干企业、成长型企业,先进级、基础级智能工厂等,同时兼顾其他行业。并具备以下条件:

一、 有3年以上一线生产现场工作经历;

二、 技术技能素质达到全市先进水平;

三、 能够很好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云计算等数字化技能技术;

四、 在本领域本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。在“工匠五力”(领力、实践力、创新力、攻关力、传承力)上具有一定发展潜力;

五、 获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(中级及以上职称)。

附件2

郑州大工匠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

推荐单位(盖章):联系人:联系电话:

姓名

出生年月

政治面貌

身份证号

工作单位

职务

工种

职称

技术等级

一线工作年限

主要荣誉

技能(工匠)奖项

版权所有:郑州艺术幼儿师范学校 豫ICP备11016641号-3

招生电话:0371-66296595 13253399886 校办电话:0371-66968309

学校地址:郑州市管城区同庆里59号|郑州市管城区航海路豫英路1号 邮编:450000 旧版网站

扫一扫关注我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