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属各中职学校:
依据市总工会通知,请各校根据“培育对象基本条件”,结合本校教师队伍情况,推荐本行业本领域工匠人才,推荐人数从严控制,于3月10 日前将《郑州大工匠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)加盖单位公章,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一并发送至邮箱。
联系人:王建中,联系电话:66983858 邮 箱:zhichengchu@163.com
附件:
1.郑州大工匠培育对象基本条件
2. 郑州大工匠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
附件1
郑州大工匠培育对象基本条件
培育对象应重点面向全市经济龙头企业、骨干企业、成长型企业,先进级、基础级智能工厂等,同时兼顾其他行业。并具备以下条件:
一、 有3年以上一线生产现场工作经历;
二、 技术技能素质达到全市先进水平;
三、 能够很好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云计算等数字化技能技术;
四、 在本领域本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。在“工匠五力”(引领力、实践力、创新力、攻关力、传承力)上具有一定发展潜力;
五、 获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(中级及以上职称)。
附件2
郑州大工匠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
推荐单位(盖章):联系人:联系电话:
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政治面貌 | 身份证号 | 工作单位 | 职务 | 工种 | 职称 | 技术等级 | 一线工作年限 | 主要荣誉 | 技能(工匠)奖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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